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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阳市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7日 收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了解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状况,为丹阳市研究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提供科学依据,丹阳市妇联就丹阳市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现状及特点
  
截止2007年底,全市有镇(区)妇联15个,农村妇代会225个,社区(居委会)妇代会34个,企业妇代会147个,农村各类妇女组织10个,农村和社区妇代会的组建率达到了100% 。基层组织建设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基层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体现在:一是对基层妇联干部的选拔力度加大。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妇联班子建设,把一批年纪轻、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妇女干部选拔到妇联岗位上,优化了妇联班子构成,有效地调动了妇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15个镇(区)21名妇联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7岁左右,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6人,为我市妇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重视对妇联干部的培养。我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坚持把妇联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输送纳入党的管理体系,实行同步培养、同步管理。三是妇联干部的培训制度化。市委组织部将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每年组织基层妇联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各级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程度增强。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各级党委都有一名分管副书记分管妇联工作,经常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做到重大活动,分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三是各级党委把妇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做到党建工作和妇联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每年都结合“五好”先进党委争创活动,对党建带妇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各级党委不仅在政治上给予支持,并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保障,确保妇联各项主题活动的开展。五是注重落实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259名村(居委会)、社区妇代会主任中有216人进入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班子,比例达83.4%。已有177名村(居委会)、社区妇代会主任办理了养老保险。吕城、陵口、埤城、司徒、访仙、练湖等7个镇(区)的村妇代会主任的年报酬均已享受村副主任待遇。
  3、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得到巩固发展。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将农村妇代会的建设纳入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镇(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妇代会组织的领导。目前,全市镇(区)、村100%建立了妇代会,乡镇企业妇代会数量增多,建立面拓宽,农村妇女专业技术合作协会、女能人协会等各类妇女组织日益规范、完善,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积极支持各级妇联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换届工作,党委组织部门对整个换届过程给予全程指导,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2个镇(区)妇联按期换届,村妇代会换届工作在逐步推进。
  4、农村基层妇女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丰富的工作载体和特色工作品牌,是提高妇联工作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条件。多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积极支持妇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独立开展工作,创造了妇联的工作特色和品牌,各镇(区)妇联、村级妇代会在“女性素质工程”、“巾帼创业工程”、“巾帼维权工程”等领域作出了不懈的探索,努力打造 “双学双比” 、“巾帼示范村”、“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品牌,延伸了妇联的工作阵地,夯实了妇联组织建设,扩大了妇联工作的影响,实现了党建与妇建的联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受考核机制的影响,基层普遍存在重经济、轻群团的思想,“党建带妇建”的力度不强,制度不完善,氛围不够浓,没有充分认识抓好党建带妇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导致妇女工作处在相对弱势地位。
  2、新经济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难以拓展。随着社会的转型,新经济组织的增长。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往往是企业的老总,他们更看重经济效益,对妇女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些企业不建立妇女组织,导致妇女工作出现空白点,有些企业建立了妇女组织,但开展活动的时间和经费不能保证,妇女组织向党组织提建议时又存在种种顾虑,从而使农村基层妇联组织出现纵向到底,但横向不很到边的情况,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专业市场中存在妇女组织工作的空白点。
  3、部分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不到位。由于部分村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部分村级妇代会主任的政治生活待遇也受到影响。目前,丹阳市享受村委会领导副职干部报酬的妇代会主任占总数88.8%,还有11.2%的妇代会主任收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其中9.7%的妇代会主任收入不足村委会领导副职报酬的50%。目前,还有82名妇代会主任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的比例偏低。同时参加“两委”的妇代会主任仅为100人,比例为38.6%,进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的比例为43.2%,还有16.6%的村级妇代会主任没有进入“两委”。
  4、村妇代会主任兼职过多、后备力量缺乏。村级组织机构调整合并后,由于编制缩减,人员精简,导致大部分妇代会主任身兼多职,有的兼副业主任、联队长、村会计,有的还是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兼任。由于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偏低,工作负荷和压力增大,村级妇代会主任出现青黄不接、甚至缺额现象。目前我市导墅等镇仍有男妇代会主任的状况。
  5、妇女组织活动经费没有保障。税费改革前,村妇女组织的活动经费在村提留中可以解决。取消村提留后,村级经费极为有限,妇女活动经费往往被挤压在外,开展工作受到制约,妇女组织作用发挥也受到限制。
  三、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要继续加大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力度。切实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通过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作风上带,从方法上带,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要从工作经费、活动阵地等方面对妇联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妇联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和矛盾。要积极协调社会各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要采取措施,多渠道、多形式落实农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充分调动乡镇妇女干部的积极性。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各级妇女干部、加大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的力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协调适当资金,用于妇联开展技术培训、文体活动和阵地建设等。要确保乡镇妇联干部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开展工作,保证乡镇妇联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
  2、加强妇联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的力度。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妇联干部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因此,加大对基层妇联干部的的力度,一是引导妇联干部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积极争取组织部门和农业等部门的支持,把农村妇女培训纳入党员远程教育和农业科技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加强政策保障促进基层妇联组织队伍建设。上级妇联组织要打破传统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理顺工作中存在的主角和配角的配合关系,工作重点放在为基层妇联开展工作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上,加大落实省、镇江市《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使村级妇代会主任的年报酬享受村副职待遇的政策落到实处,使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动经费有所保障,进一步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政治地位、生活待遇和工作热情。

信息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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